认证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1)按相关规定收取认证基本费用,一般包括:申请费、文件审查费、预审费(可选择)、审核费、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监督审核费及年金。(见附件1)

2)认证费用结算货币:中国境内企业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境外企业由双方协商而定。

3)付款时机:一般在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申请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所需的各项费用,

在各阶段活动开始之前,航标公司需得到足够的费用保证。

4)审核人日数的计算和相关要求:

a.对于按GB/T 19001/ISO 9001、GB/T24001/ISO 14001、GB/T 45001/ISO 45001、GB/T 30146/1S0 22301标准的认证,其审核人日的计算按国家认可规范执行,诚信管理体系、服务认证的审核/审查人日的计算参考质量管理体系人日计算涉及的国家认可规范执行,同时考虑组织的规模、产品/服务类型、复杂程度、风险等级、多场所情况等因素;

b.对于结合管理/服务体系认证(同时申请多种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组织,审核人日数在认可委相应管理/服务体系规定人日数的基础上给予相应折扣;

c.如调整有关收费标准时,航标公司将提前通知申请方和/或在网站上公布;

d.需要时,申请方可向航标公司市场部索取国家认可规范。

5)申诉、投诉及争议费用:

a.调查处理申诉、争议的有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b.如果调查投诉属实,调查、处理投诉的费用由被投诉方承担。

6)银行帐户:

户 名:北京航标时代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帐 号:2170108058

开户行:建行首体南路支行



附件1 认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认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申请费

1000元


2

文件审查费

3000元×人日数

按规定的审查人日数执行

3

预审费(可选择)

3000元×人日数

按规定的审核/审查人日数执行

4

审核/审查费

3000元×人日数

按规定的审核/审查人日数执行

5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

2000元

如需加印证书,每张另收费100元

6

监督审核/审查费

3000元×人日数

按规定的监督审核/审查人日数执行

7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

2000元

每年交纳一次

注:1.预审、现场审核/审查、监督审核/审查和再认证审核/审查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由申请方承担。

2.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和付费时间以《认证合同》为准。

2 审核人日数

航标公司按下表确定认证审核的人日数,包括按管理/服务体系认证实施评定和监督有关的文件审查,对审核/审查组进行简要指导、策划、审核/审查和最终报告。但不包括旅途、预访和预审的时间。根据删减的实际情况,评定/监督审核/审查所需的审核/审查人日数可减少 10%~30%。预审核/审查不得超过一次,审核/审查人日数不得超过正式审核/审查人日数的 50%。

注: ①对于多场所客户,根据CNAS-CC11《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CNAS-CC105《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的相关要求,结合客户分场所的活动、有效人数分别计算,并考虑中心管理职能及其他集中化过程等其他因素,但单个分场所的审核时间的减少量不超过50%。

②考虑删减的实际、产品的无/低风险、大量雇员从事相同的简单工作、管理/服务体系的成熟程度等情况,进行初审/监督所需的时间可减少时间最多不能超过30%。


质量管理/服务体系(QMS)员工有效人数与审核时间的关系

(仅适用于初次审核)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天)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天)

1-5

1.5

626-875

12

6-10

2

876-1175

13

11-15

2.5

1176-1550

14

16-25

3

1551-2025

15

26-45

4

2026-2675

16

46-65

5

2676-3450

17

66-85

6

3451-4350

18

86-125

7

4351-5450

19

126-175

8

5451-6800

20

176-275

9

6801-8500

21

276-425

10

8501-10700

22

426-625

11

>10700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注1:表中的人数宜视为连续变化的,而不是阶梯式变化的。即如果画成曲线图,线段的起点宜来自表格上一栏的值,并以表格每栏值为每段的终点。曲线的起点是人数为1时对应1.5天。

注2:航标时代规定人数超过10700人时对审核时间的计算。该审核时间宜遵循表中的递进规律,与该表保持一致。

注3:有效人数包括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人员(含每个班次的人员)。覆盖于认证范围内的非固定人员(如:承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也应包括在有效人数内。

        对非固定人员(包括季节性人员、临时人员和分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的有效人数核定,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予以适当减少或换算成等效的全职人员数。

        组织正常工作期间(如轮班制组织)安排的审核时间可以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但往返多审核场所之间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

图 QMS——复杂程度与审核时间的关系



环境管理(EMS)有效员工人数、复杂程度与审核时间的关系

(仅适用于初次审核)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1 阶段+第 2 阶段

(天)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1 阶段+第 2 阶段

(天)


有限


有限

1-5

3

2.5

2.5

2.5

626-875

17

13

10

6.5

6-10

3.5

3

3

3

876-1175

19

15

11

7

11-15

4.5

3.5

3

3

1176-1550

20

16

12

7.5

16-25

5.5

4.5

3.5

3

1551-2025

21

17

12

8

26-45

7

5.5

4

3

2026-2675

23

18

13

8.5

46-65

8

6

4.5

3.5

2676-3450

25

19

14

9

66-85

9

7

5

3.5

3451-4350

27

20

15

10

86-125

11

8

5.5

4

4351-5450

28

21

16

11

126-175

12

9

6

4.5

5451-6800

30

23

17

12

176-275

13

10

7

5

6801-8500

32

25

19

13

276-425

15

11

8

5.5

8501-10700

34

27

20

14

426-625

16

12

9

6

>10700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注 1:审核时间按高、中、低和有限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分别显示。  

注 2:表中的人数宜视为连续变化的,而不是阶梯式变化的。即如果画成曲线图,线段的起点宜来自表格上一栏的值,并以表格每栏值为每段的终点。曲线(以中级复杂程度为例)的起点是人数为 1 时对应 2.5 天。  

注 3: 航标时代的程序可以规定人数超过 10700 人时对审核时间的计算。该审核时间宜遵循上表的递进规律,与该表保持一致。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效员工人数、风险级别与审核时间的关系

(仅适用于初次审核)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天)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天)

 

 

1-5

3

2.5

2.5

626-875

17

13

10

6-10

3.5

3

3

876-1175

19

15

11

11-15

4.5

3.5

3

1176-1550

20

16

12

16-25

5.5

4.5

3.5

1551-2025

21

17

12

26-45

7

5.5

4

2026-2675

23

18

13

46-65

8

6

4.5

2676-3450

25

19

14

66-85

9

7

5

3451-4350

27

20

15

86-125

11

8

5.5

4351-5450

28

21

16

126-175

12

9

6

5451-6800

30

23

17

176-275

13

10

7

6801-8500

32

25

19

276-425

15

11

8

8501-10700

34

27

20

426-625

16

12

9

>10700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注1:审核时间按高、中和低三种风险级别分别显示。

注2:表1中的人数宜视为连续变化的,而不是阶梯式变化的。即如果画成曲线图,线段的起点宜来自表格上一栏的值,并以表格每栏值为每段的终点。曲线(以中风险为例)的起点是人数为1时对应2.5天。

注3:航标时代规定人数超过10700人时对审核时间的计算。该审核时间宜遵循表1中的递进规律,与该表保持一致。

注4:有效人数包括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人员(固定人员、临时人员和兼职人员,含 每个班次的人员)。覆盖于认证范围内的非固定人员(如:承包商人员)也应包括在有效人数内。对 OHSMS,也应包括可能影响到组织的 OHSMS 绩效,在组织控制下或受组织影响下,来自承包商或次级承包商的工作人员或开展工作相关活动的人员。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员工有效人数与审核时间的关系

(仅适用于初次审核)


 

有效人数

初次认证审核时间

(第 1 阶段+第 2 阶段)

(天)

 

有效人数

初次认证审核时间

(第 1 阶段+第 2 阶段)

(天)

1-25

4

1176-1550

15

26-45

5

1551-2025

16

46-65

6

2026-2675

17

66-85

7

2676-3450

18

86-125

8

3451-4350

19

126-175

9

4351-5450

20

176-275

10

5451-6800

21

276-425

11

6801-8500

22

426-625

12

8501-10700

23

626-875

13

>10700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876-1175

14



注1:表中的人数宜视为连续变化的,而不是阶梯式变化的。


注:1.员工人数是指申请方在认证范围内接受审核时,在现场的包括所有全日制员工、轮班制员工、非固定员工(季节工、临时工、合同工)和非全日制员工折算为全日制员工数量的总和。

2.此表规定的人日包含用于策划和文审的时间,用于现场审核的时间不少于表中所列人日数的80%。

3.审核人日:通常一个“审核人日”执行8小时工作制,不宜用延长每天审核时间来减少审核人日数。

4.年度监督的总时间一般为对同一组织初次审核时间的1/3;再认证的总时间一般为对同一组织初次审核时间的2/3。

5.对于不同类型的组织,航标时代将根据国家认可委相关文件规定的增加和减少审核时间的因素,适当调整审核时间。

6.具体收费明细及要求详见资料下载-公开文件中的内容。